上海自贸区扩围后首批监管改革举措出台

2015-05-18

上海自贸区扩围后首批监管改革举措出台

支持金桥先进制造业发展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1.建立进口货物检验监管分类管理模式。2.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支持区内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营运中心和购销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实施“菜单式”便利化措施。3.推进出口援外物资和输非商品便利化监管模式。对区内援外物资和输非商品,实施共同检验,或通过认可第三方机构检验结果,实施验证监管。4.落实出口商品直通式监管模式。对示范区企业出口商品免予监督抽查。5.培育质量安全示范企业。优先培育推荐示范区企业成为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6.构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开展示范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建立信息追溯调查机制,建立示范区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发布平台。7.推广入境再利用产业监管制度。对通过资质评估的再利用企业,其用于入境维修或再制造的机电产品实施简易登记程序并免于海外装运前检验,并以周期性的企业监管替代批次化的产品检验。8.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落地。率先在示范区内扩大第三方采信制度业务范围,在进口机床、进口医疗器械等商品开展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工作。9.提升进口货物信息化监管效率。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对暂时进出口气瓶的专项跟踪管理。10.推广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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