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设备可获免税

2013-10-2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口设备可获免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外公布了上月底挂牌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明确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此外,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上海虹桥商务区设立20亿资金力推区域经济发展

  据悉,上海虹桥商务区设立了20亿元的专项发展资金,制定了促进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低碳虹桥、智慧虹桥发展的四项专项扶持政策,符合条件入驻企业的可获得开办资助、租金补贴和营运奖励等。

据介绍,虹桥商务区是上海市“十二五”重点建设的六个区域之一,目前,虹桥商务核心区已全面开工建设,计划于2015年底基本建成,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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