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将出台

2013-11-14

长江经济带指导意见将出台

??? 《推动长江经济支撑带转型升级综合发展指导意见》将出台。

??? 《指导意见》所指的“长江经济带”将涵盖长江七省二市(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重庆市、上海市),覆盖包括主流、支流在内的长江全流域(如流经湖北省的汉江、清江,不含流经贵州省的乌江)。《指导意见》将从综合交通物流、产业分工合作、新型城镇化、开放开发先行、生态环保、机制协调等六个方面推动长江经济带转型升级。

主要内容:

???? 综合交通物流方面,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综合优势,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相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的综合运输体系,以交通枢纽带动大物流,以大物流带动大产业,以大产业带动大城市群。

?? ? 产业分工合作方面,要发挥好各地产业发展的基础优势,推进沿线产业梯度转移,也要在局部地区和若干领域实现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率先突破,加快形成层次分明、分工合理、集约高效、互动共赢的产业分工合作态势。

???? 新型城镇化方面,既要发挥好特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也要加快发展一批区域性大城市、卫星城市和中心集镇,形成多层次城市发展格局。

??? 开放开发先行上,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江全流域航运网络“大通关”制度,提高通关效率,提升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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