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改在体制机制方面实现实质突破

2013-11-19

浙江省审改在体制机制方面实现实质突破

????? 今年以来,浙江省省各级政府新一轮审改围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运行方式,积极制定方案,采取扎实措施,着力推进审批事项、审批效率和审批方式改革,在体制转型和制度创新方面实现实质性突破。一是审批事项由量多面广转向有限规范。省和设区市在新一轮审改中,采取取消、调整、下放、合并、委托、授权等方式,进一步精减政府审批事项,设区市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800项左右减少到目前的640项左右,减幅为20%,最少的嘉兴、金华市减少到376项和389项。宁波等5个市制定并公布了新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多数市在对照承接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基础上,适时公布新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县级政府积极推进下放审批事项到乡镇(街道),精减调整审批事项,研究制定新的审批事项目录。二是审批效率由遵循惯例转向优化便捷。在新一轮审改中,市、县(市、区)政府打破惯例,普遍采取政府投资、企业(民间)投资、企业及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和其它事项等分类提高审批效率的办法,对基本建设等相类似项目按重点工程、一般工程分类优化审批程序,对技术论证、评价评估、勘测、审查等中介服务采取“压时提质”措施,在审查、核准环节力求创新,盯牢单件事项承诺办结时限。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市,对基本建设类投资项目,明确了全流程时间,一般压缩时间50%,其中行政审批时限缩短到30天(工作日,下同)左右,台州市承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86天缩短为35天,全流程由386天缩短为186天;企业投资项目由65天缩短为25天,全流程由186天缩短为90天。嘉兴市积极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承诺时间由218天缩短为65天(新批建设项目)。温州、台州、衢州等市在明确单件事项目录基础上,将单件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再压缩1/3。三是审批方式由路径依赖转向科学灵活。市、县(市、区)政府在新一轮审改中,进一步打破单一审批方式的路径依赖,努力创新审批方式。在完善“绿色通道”、 上门服务审批、联合会审、联合验收、网上审批、代办服务等方式的同时,又探索创造了项目预审、模拟审批、政府项目招投标预选库等新的审批方式。杭州市自2012年起采用“形式审查制”,即中介机构按国家规范标准以及省市管理规定实施行为,对其成果的合法性作出承诺,审批机关对事项试行“先批后审”的形式审查办法。共1015个事项试点,每个事项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富阳市采取“批文共享制”,通过网络实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45项资料共享,一个项目一套材料、一次收取、一次办结。温州市积极采用“全流程管理”方式,公开《审批事项规范表》,重点对中介服务压时提质,简化招投标前置手续等,初步建立了流程清晰、环节简便、审批高效、公开透明的新机制。一些市、县(市、区)采用“业主承诺制”,抓住审批从简、批后严管的关键,努力将行政审批转化为服务企业和基层。杭州、宁波等地进一步简化基层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程序,支持公益性社会组织发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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