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明年3月起实施
????? 新通过的管理条例共7章49条,主要规范了三大类民间融资行为: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以及定向集合资金。在风险控制上,管理条例推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并将金融办定位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法律上填补了民间金融监管空白。
?????? 管理条例首次规定大额民间借贷要强制备案。贷款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或者累计出借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就当报备,不在要求备案范围的,借款人也可自愿报送备案。
为了让大额民间借贷备案制度落到实处,条例做了正向鼓励和反向约束两方面的制度设计。一方面,处理民间融资纠纷时,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效力较高的证据。国家机关处理涉嫌非法集资等案件时,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民间融资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应当备案而没有备案的,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和单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 为了满足和服务不同借贷人群的需求,温州打算设立3类民间融资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民间资金。第一类是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即在温州市辖区内设立的从事定向集合资金募集并管理的专业机构。第二类是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主要开展供求资金撮合、理财产品推介等融资中介服务。第三类是设立民间融资行业服务机构,为民间融资活动提供行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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