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促进企业发

2013-12-17

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

  日前,上海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促进企业发东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从国资管理、国资布局、国方有企业分别确立了目标。上海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上海国企领导人员所获部分激励收益将在正常离职后兑现,作为追索扣回的"抵押金"。

  《意见》指出,主要目标之一是形成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的国资布局。将国资股委系统80%以上的国资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吧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

  《意见》强调,完善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将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建立健全企业核心骨干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与市场机制相适应的分配机制。符合法定条件、发展目标明确、具备再融资能力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人力资本密集的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公司,探索市场化项目收益提成奖励。国有创投企业鼓励采用项目团队参股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方式,探索建立跟投机制。完善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薪酬体系,符合条件的竞争类企业实施股权、现金两种类型的中长期激励。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