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项行政事业费今年起取消征收

2014-01-06

上海5项行政事业费今年起取消征收

  上海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近日公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事项。自今年起,本市取消“助动车牌证工本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缩小“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降低“代单位保管人事档案收费”的征收标准,同时废止相关的收费管理文件。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涉及公安、住房、人保、教育、规土等5个部门。缩小征收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则涉及交通港口、建交委、财政等3个部门。对本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缩小收费征收范围和降低收费标准,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收费清理的落实和后续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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