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2014-02-13

天津市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 ? 天津市工商局日前出台《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监管方式、推动实施商标战略,拓展职能服务领域等多方面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内容包括:自3月1日起,在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前,推行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申请经营场所备案,允许以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试行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积极引导商务秘书企业为小微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驰名、著名商标扶持力度,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小巨人企业、楼宇经济商标注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指导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债权转股权等渠道融资,帮助企业解决投资、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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