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七条新政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2014-03-12

南京七条新政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南京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从7个角度来力保刚需,控制房价涨幅。

1、 加大土地供应:进一步提高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比例,今后5年全市商品住宅年均用地在500公顷以上,其中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达到50%以上。

??? 2、 限地价、竞配建:地块在公布出让起始价的同时,公布竞争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原则上控制在起始价的45%。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争的,停止竞争地价,改为竞争配建保障房面积或保障房建设资金。  

3、 部分不良企业得卖“现房”:对于出现过延迟交房纠纷或者烂尾现象的企业,从严要求现售,以规避管理风险。  

?4、 按季度分解控制房价涨幅:如上一季度房价指数涨幅过高,则对当季度目标进行动态调整和控制。申报价格以中小户型优先,合理价位优先,不涨价优先为原则。全市如出现多个高价项目或造成指数较大上涨的楼盘,采取分时分流,合理引导。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价格指导的,暂不核发销售许可证。  

?5、 精装修房要第三方评估:在新建精装修商品住房申报价格的同时,申报装修价格及装修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装修价格评估。  

?6 、高淳、溧水纳入房价监管: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5个区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申请销售许可审批前,报市物价、住建部门备案。  

?7、 统计部门要监测并实地调研:统计部门加大对楼盘销售价格的监测,做到新开楼盘实地调研全覆盖和重点楼盘常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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