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口岸建设方案》出台

2015-03-05

《山东电子口岸建设方案》出台

  建设电子口岸,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受理,是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日,山东省政府制定出台《山东电子口岸建设方案》。 

  一、功能定位

  山东电子口岸以建设符合国际“单一窗口”建设管理规则和通行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单一窗口”为目标,是省政府面向社会提供的、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为主、逐步向相关物流商务服务延伸的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的统一信息平台。其基本功能是采取电子报文方式,使国际贸易和运输相关方在一个电子窗口提交满足全部进口、出口和转口相关监管规定的标准资料数据和单证,口岸监管部门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反馈申报人,实现国际贸易申报“一个平台、一次递交、一个标准”,口岸管理部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山东电子口岸平台具有唯一性、权威性,各有关市、有关单位不再重复规划、建设相同业务平台。

  二、系统框架

  遵循信息化设施共建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的理念,依托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通过云专享方式,搭建山东电子口岸。山东电子口岸由“单一窗口”门户网站、口岸数据交换系统、口岸基础数据库、跨部门口岸政务服务系统等组成。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交换,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服务。

  跨部门口岸政务服务系统主要包括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运输工具抵离境(进出港)、快件邮寄物、人员抵离境申报监管,进出口许可证办理、企业资质申报、通关状态信息查询等。

  山东电子口岸还将开发部署企业信用管理、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集成放行、舱单申报、平台监控等专项系统。

 ? 三、建设路径

  山东电子口岸所需基础环境和硬件设备统一由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通过云服务方式提供,跨部门应用系统开发费用列入省级财政预算解决。

  跨部门政务服务系统由省口岸办牵头,中央驻鲁监管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共同负责,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由点及面的步骤,分年度开发,先试点再推广。开发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遴选。根据国家有关部署,分3年建设完成:2015年,建设电子口岸平台基础设施,统一数据和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开发货物进出口、运输工具抵离境(进出港)、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通关状态综合信息查询等系统,初步具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在全省12个海港口岸推行。实施中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逐步开发,稳步推进。2016年,重点开发快件邮寄物管理、集成放行、舱单申报、平台监控等系统。将货物进出口和运输工具抵离境(进出港)系统拓展到全省空港口岸。2017年,重点开发人员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企业资质、进出口许可证办理等系统,“单一窗口”覆盖全省口岸业务,初步实现口岸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通关环节和物流、金融等环节的信息交换、流程衔接、处理协同。

  四、运维模式

  省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平台运维企业承担电子口岸云服务及规定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冗灾备份等相关职责。政府购买服务价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山东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及运营维护的有关规定确定。

  电子口岸作为一个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行业级在线业务处理平台”,需要由专业团队负责业务服务保障。山东电子口岸业务服务将立足于其公共服务属性及其与市场紧密联系的特点,以服务社会化为方向,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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